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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而立居士发布时间:2023-04-10分类:国家级浏览:501评论:2


导读: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济南、青岛、烟台市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济南、青岛、烟台市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依法依规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的资质标准及实施意见颁布实施前,我省仍受理资质变更申请,不再受理资质首次申请、资质增项和延期申请。

二、我省已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可继续使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资质证书无需换发。

三、新的资质标准及实施意见颁布实施后,我省将依据新的规定执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10日


由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本通知的统一延期日期参照《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的第二条: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不在执行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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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2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而立居士

    而立居士  评论于 2023-05-26 11:40:33  回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304/20230419_771210.html

  • 而立居士

    而立居士  评论于 2023-05-26 11:48:55  回复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
    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3/4/10/art_102884_103242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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