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而立居士发布时间:2024-02-18分类:地方级浏览:629评论:0
关于开展2024年度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济建质安字〔2024〕9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房屋建筑工程高质量发展,聚焦工程常见质量问题、绿色建造、智能建造等提升建筑品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推进全市工法的研发利用,根据《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工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开展2024年度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工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主体
(一)申报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其他(非市政、园林类的工业安装、安全文明及生态环保类)工法,包括技术质量、施工安全两个方向。
(二)申报主体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或参评工法开发依托工程项目在本市的外地企业,均可自愿申报市级工法。
工法由一家建筑企业独立申报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建筑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联合申报的,建筑企业应为第一完成单位,最多2家联合申报,主要完成人不超过7人;主要完成人应按照贡献度顺序先后署名,其中第一完成人应为建筑企业人员,个人社保应与申报主体一致,项目技术、质量、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应是主要完成人之一。
二、申报条件、数量和资料
(一)申报条件
1.已公布为企业级工法;
2.工法的关键性技术达到省内先进及以上水平,符合国家建筑技术发展方向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
3.工法已经过2项及以上省内已办理竣工验收或交工手续的工程实践应用。工程应用实例应与申报的主要方向、具体应用相一致,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4.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包括前言、适用范围、特点、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应用实例等;
5.工法内容不得与已公布的有效期内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法雷同;
6.关键技术及专利权属清晰,无争议、无纠纷。
(二)申报数量
根据企业最高资质等级对应类别进行申报,特级资质企业原则上不超过30项,一级资质企业原则上不超过10项,其他资质企业原则上不超过3项。
(三)申报资料
1.市级工法申报书(见附件1);
2.工法文本(工法文本不得体现申报单位和完成人信息,内容和格式参照房屋建筑工程工法编写指南,见附件2);
3.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或证书、企业级工法评审意见(包括关键技术的评价);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应用证明、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施工承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本市企业工法依托工程可有一项省外项目,非本市企业工法依托工程至少有一个为本市项目);
6.经济、环保、节能等综合效益证明;
7.科技查新报告(申报日之前一年内的关键技术查新);
8.涉及他方专利的无争议声明书;
9.有关机构鉴定、评价证书,技术标准、专利证书、科技成果获奖证明等其他材料(优选项);
10.反映工法核心工艺的照片(不少于5张)或视频资料;
11.建筑业企业总工程师、首席质量官或安全总监推荐意见(附任职证明);
12.工法主要完成人从事一线技术质量或安全管理工作证明(技术质量方向主要完成人至少2人从事一线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施工安全主要完成人至少3人从事一线安全管理工作);
13.涉密工程建设单位同意申报意见;
14.主要完成人近一年社保证明;
15.申报主体信用应符合《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有关规定要求,并提供信用核实资料。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申报方式
本次工法申报采用线上申报方式进行,线上申报按《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工法网上申报手册》(见附件3)要求。
(二)申报时间
自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截止。线上申报时间自2024年3月20日零时至2024年4月10日24时。
四、评审方式
采取形式审查、专业组评审、评委会审核等方式,按照“优中选优、总量控制”的原则,对申报的工法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公布为“2024年度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工法”。
五、注意事项
(一)评审专家应坚持评审标准,与评审项目有利益关系的应主动回避,存在徇私舞弊、违反回避制度和保密廉洁纪律的,取消市级工法评审专家资格。
(二)申报企业以剽窃作假等手段获得市级工法的,撤销其市级工法。
(三)择优评选一批以绿色智慧建造、装配式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为主的工法为典型工法进行推广应用。对公布的市级工法择优推荐、典型工法全部推荐申报省级工法。
(四)鼓励企业对开发和推广工法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评审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刘茂楠、桑海燕
电话:0531-51705641、51705661。
(二)网上申报
电话:0531-61378983。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18日
来源:济南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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