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
作者:而立居士发布时间:2023-02-22分类:地方级浏览:1217评论:0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安全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力推动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部署落实落地,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委督查检查计划和省政府安委会«山东省2023年全国“两会” 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省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安全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质量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八抓20项”创新措施,织密织牢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健全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聚焦重点排查整治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夯实基础提升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用开局安全保全年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2023年全国“两会”胜利召开。
二、重点内容
聚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省政府安委会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等工作,在不折不扣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山东省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重点内容共性方面的基础上,结合住建工作特点和突出风险隐患,重点抓好16市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强化施工安全监管、压实监理单位责任、严格施工扬尘防治等方面的督导落实。
(一)主管部门方面: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住建工作会议和工程质量安全座谈会精神情况。②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情况。③贯彻落实企业(项目)分类分级监管情况。④贯彻落实项目开复工安全条件验收检查情况,工程项目开复工情况。⑤部署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情况。⑥落实“先验房后收房”、延长质量保修期限制度情况。
(二)建筑市场方面:①建设、施工单位违法违规发承包情况,包括应招标未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以及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无资质或违规超资质承揽业务等情况。② 建设单位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报监、不按规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以及违规压缩工期、不合理降低造价等违法违规情况。
(三)工程质量方面:①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②重点建材进场验收、见证取样与送检、留置标养与同条件试块,设置标准养护室或养护箱情况。③防水工程强制性条款执行情况。④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与人员、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情况。
(四)施工安全方面:①建设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时足额拨付情况,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②班前晨会、举报奖励、警示教育、应急预案编制及定期演练等制度落实情况。③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班组长、一线作业人员应知应会知识掌握情况。④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实施、验收等管控情况。⑤施工现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事故防范治理情况。⑥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和检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⑦扬尘防治、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管理等情况。
(五)监理履职方面:重点检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监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现场质量安全管控情况,监理资料管理情况。
三、督导检查程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成立8个督导检查组,每组分包2个设区市,全面督导检查16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每市随机抽查3个在建项目(1个主城区项目、1个县 (市)项目、1个功能区项目),重点考虑商品住宅工程、保障性住房工程,延伸检查相关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检查组到达每个市后,不召开座谈会、反馈会,“扫马路”选择项目, 分专业开展现场检查,组织对项目监督人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班组长应知应会知识测评,检查组对每个受检工程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对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问题的工程,列出问题情形、违反条款,提出处罚建议,下发«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督导检查执法建议书»。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部署实施.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坚决扛起扛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重大政治责任,突出重点企业项目、关键作业环节、突出风险因素,结合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迅速部署实施。要紧盯开复工、全国“两会”等重要节点、敏感时期,突出层级责任落实,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集中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好督导检查,并于2月23日、3月2日、3月9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督导检查情况(见附件1).
(二)确保查细查实.要将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贯穿督导检查始终,结合住建系统作风能力提升,坚决纠治查不到关键、查不出要害、整改不到位、复核不严格等突出问题,确保查深、查细、查实。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督导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三)强化整改落实.要严格按照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检查企业项目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隐患整改是否到位.一律将重大隐患作为事故实施惩戒,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零容忍”,依法依规顶格处罚。严格规范一线监管人员履职行为,推动监管人员由以往的只注重现场风险隐患检查,向检查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和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转变。
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确定1名工作联络员,于2月21日下午4:00前将督导检查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2)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同时,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抽调2名建筑市场专家、2名工程质量专家、3名施工安全专家(含1名塔机专家)异地交叉开展检查工作,于2月22日中午12:00前将督导检查专家信息表 (见附件3)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信恒武、马明兴,联系电话:0531-51765164,电子邮箱:xinhengwu@shandong.cn。
附件:1、督导检查工作情况汇总表
2、督导检查联络员信息表
3、督导检查专家信息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1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1
督导检查工作情况汇总表
______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导检查情况 | 派出督导组(个) | |
组织专家(人) | ||
检查县级部门(个) | ||
检查项目(个) | ||
排查问题隐患情况 | 发现问题隐患(个) | |
已整改问题隐患(个) | ||
发现重大隐患(个) | ||
已整改重大隐患(个) | ||
追责问责情况 | 追究企业责任人刑责(人) | |
提出公职人员问责建议(人) |
附件2
督导检查联络员信息表
______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姓 名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手机号 | |
微信号 |
附件3
督导检查专家信息表
_______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序号 | 姓 名 | 专家类型 | 单位及职务 | 手机号 |
1 | 建筑市场 | |||
2 | ||||
3 | 工程质量 | |||
4 | ||||
5 | 施工安全 | |||
6 | ||||
7 | 塔机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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