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关于开展2024年山东省建材检验机构能力验证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作者:而立居士发布时间:2024-06-20分类:地方级浏览:636评论:0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关于开展2024年山东省建材检验机构能力验证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提高我省建材领域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水平,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组织实施2024年山东省建材检验机构能力验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项目
我院为本次能力验证的技术实施单位,负责样品的制备和发放,并分析汇总检测结果。本次建材领域能力验证项目为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样品种类为水中甲醛标准溶液。
二、参加单位
检验检测机构中,已通过资质认定,具备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标准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和方法标准GB/T 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4.60)检测能力的,必须参加本次能力验证。
一家机构若有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地址,其具备相应能力的分地址,都必须分别参加;其他检验检测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加。
三、时间安排
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请于7月5日前通过微信扫描下方报名二维码报名,注意填写信息准确,提交完毕后需要修改请联系我院,避免重复提交。
报名二维码:

本次能力验证样品发放采用快递邮寄方式。能力验证样品将于8月1日-8月10日按各机构报名情况快递寄出,各参加机构收到样品后应第一时间确认样品状态,如有不良情况,请尽快联系解决。
检测结果须于收到样品后48h内(以取样或快递签收当天24:00开始计时),按照《2024年山东省建材检验机构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附件4)规定方式上报我院。参加机构须在规定时间内扫描下方结果报送二维码,填报上传试验结果,并将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2024年山东省建材检验机构能力验证报名表》(附件2)、《2024年山东省建材检验机构能力验证收到样品确认函》(附件3)、《2024年山东省建材检验机构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单》(附件5)、原始记录及屏幕截图(纸质版)以快递方式寄送至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经十东路园区(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见文末),并在快递上注明“2024年建材领域检验能力验证”字样。
结果上报二维码:

四、工作要求
为保证检验要求统一和检测结果的可比性,各参加检验检测机构根据检测标准及《2024年山东省建材检验机构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附件4)的要求进行检测,并认真填写《2024年山东省建材检验机构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单》(附件5),检测结果报告单的信息(包含原始记录等)必须齐全,并按时上报。对上报结果不符合要求和过期不报的单位,其能力验证结果均视为不合格。
我院将按照CNAS-GL 002:2018《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GB/T 28043-2019 《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进行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对上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进行各实验室结果评判。
联系人:曹峻、单惠琳
电话:0531-51757032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1000号1号楼,建材家居中心
来源: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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