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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6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议制订项目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10-25分类:地方标准浏览:43评论:0


导读:关于征集2026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议制订项目的通知鲁建标函〔2025〕3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滨州、菏泽市水务...

关于征集2026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议制订项目的通知

鲁建标函〔2025〕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滨州、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对工程建设标准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根据《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征集2026年度(第一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议制订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现面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聚焦行业转型升级需求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点征集以下方向:

(一)绿色低碳与节能降碳。聚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双碳”目标、涵盖零碳建筑、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绿色化改造、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与监测等标准制定,推动城乡建设方式绿色转型。

(二)四好建设与城市更新。以“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为核心,重点制定高品质住宅、完整社区配套设施城市体检新型城市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建设和改造、质量提升等标准,助力城市功能完善与品质提升。

(三)安全韧性与保护传承。强化建设工程抗震防灾、城市防洪排涝体系优化、施工安全、消防技术、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等标准研制,统筹安全底线与文化传承。

(四)数字赋能与智能建造。加快BIM技术全流程应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城市信息模型CIM关键技术、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交付、数字村镇等标准创新,推动住建领域数字化转型。

二、项目范围、条件和类别

(一)项目范围。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需在全省范围内对相关工程建设技术做出统一规定的,可以申请制定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鼓励取得良好实施效益且符合地方标准管理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转化为地方标准。

不予受理的项目范围:

1.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的;

2.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存在重复或矛盾已列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的;

3.仅适用于我省部分行政区域的;

4.尚未在我省范围内进行实践验证和应用推广的工程建设技术;

5.涉及对市场主体开展评比、达标、评价、考核等事项的;

6.妨碍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

7.工程建设产品标准、工程建设产品检验检测方法标准;

8.涉及部门工作职责的管理标准,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已作出规定的,增加权利人职责、权力、义务事项的;

9.其他不符合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范围的。

(二)项目条件

1.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经济政策规定;

2.安全适用、经济合理,体现我省气候、地理、环境等特点;

3.具有成熟的工程建设技术应用实践经验;

4.在我省范围内已有较为成熟的市级以上技术导则、指南等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或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且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予以应用;

5.涉及专利技术的,应取得专利权人许可在实施地方标准时免费实施其专利;

6.拟纳入标准中的新技术、新工艺应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

奖,且在我省推广应用一年以上。

(三)项目类别

1.制定项目(列入2026年度制定计划)。经行业主管部门充分研究论证,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急需、特需项目,已形成较为成熟的、达到公开征求意见条件的标准草案,2027年6月前能够完成标准报批的项目。

2.研究项目(纳入标准项目储备库)。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行业主管部门拟研究制定的项目,已开展相关基础性研究,初步形成标准草案。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征集。建议项目可从《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标准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地方标准体系》《山东省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体系》《山东省工程建设安全标准体系》中选题申报,也可根据申报范围自主选题、自拟名称,根据标准草案成熟程度,提出项目类别意见。

(二)申报。申报单位将《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立项申请书》(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标准造价”专栏下载)和标准草案报送至各市行业主管部门。

标准内容涉及专利的,应同时提供关于标准中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的声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等资料。

(三)推荐。请各市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征集方向、项目范围条件等要求,对报送的建议项目进行汇总推荐,同一领域、内容相近的相关标准要整合成综合性、通用性标准。

于12月1日前将《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项目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一式一份)、推荐项目的《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和标准草案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lei7058@shandong.cn。

(四)提交。申报单位于12月15日前,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服务门户(https://221.214.62.53:9103/index)点击“登录账号”,进入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法人登录”进行申报,提交《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立项申请书》(推荐单位盖章版)扫描件和标准草案。

列入2025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研究计划的项目申报单位应于12月1日前从平台申报《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立项申请书》扫描件和成熟标准草案。

涉及住建领域重点工作、应对突发事件及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项目,可随时申请立项。

四、其他要求

(一)主编单位不超过2 家,参编单位不超过8 家;主编单位为2 家的,标准编制工作由第一主编单位牵头并负责完成,牵头解决标准编制的重大技术问题。

(二)主、参编单位应为使用该标准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造价、科研等单位,鼓励涵盖标准使用各方主体。

(三)主、参编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承担过与所主编标准内容相关的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科研等工作,并在相关领域内具有较高水平,信用记录良好。

(四)主编人、主要起草人员应具备工程建设及相近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并有标准化工作经历。主编人应能统筹负责标准编制、宣讲、技术解释等工作。

(五)制定项目计划发布后,标准名称、主编单位、主编人不得变动。制定项目主编单位未在2027年6月前完成标准报批工作的,原则上次年不得再申报制定项目。

(六)上年度研究项目经论证,技术条件成熟的转为制定项目,技术条件尚不成熟的可延长研究周期。

(七)支持借鉴国际先进标准,鼓励有国际标准编制经验的企业、机构或专业人士主导或参与标准编制工作。

(八)鼓励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市场急需的团体标准。鼓励企业结合自身生产和经营需要,自主制定更加细化、更加先进的企业标准。

(九)标准修订项目根据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复审工作安排另行申报。

联系人: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中心 李磊、李红玉,联系电话:0531-51765516、51765515,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三里庄17号503室,邮政编码:250001,电子信箱:lilei7058@shandong.cn,网站注册登录事宜咨询电话:15689703021。


附件: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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